1、人行步道的挖掘修复,必须保证路面平整,纵横缝顺直,调整后根据铺砌
材料一律采用洒细砂灌缝或水泥灌(勾)缝。
2、各类砖(石)的调整要求与原砖(石)型、砖(石)色、铺砌图案保持一
致,破损砖(石)块或与原砖(石)型不一致的,一律清除,另补新砖。
3、调整彩色方砖一律要求做5cm1:9水泥石屑垫层,凡下沉部门必须先夯实基
础后,才可进行下一步工序,不准在原路基土上铺砖。花岗岩、广场砖、霹雳砖等
异型材料铺装的基础采用20cm水泥稳定碎石+10cm水泥混凝土,并按原面层材料坐浆
铺砌,水泥勾缝。
4、凡路灯杆、广告、灯箱等各类构筑物基础部分,必须将原碎砖、水泥清除,
重新调整补齐,基础根部缝隙用水泥抹平。
5、交叉路口、转弯拐角的人行步道彩色方砖或其他材料,要求认真按无障碍
路口标准进行调整施工。特别注意各类井周边,要求平整顺直,按原标准找好坡度。
平整度相邻高差正负不大于0.5cm。
6、边石维修,要求边石缺块、破损的用原材料一致的边石调整补齐,交叉路
口和转弯拐角处破损的一律更换新边石,做深埋处理。凡新调整、更换的边石必须
勾缝、填缝充实,座浆砌筑。
7、树池边石、树箅子安装、维修要按原边石、原树箅子规格、形状进行维修,
并保持平整。
8、施工后的余土、废渣应当天全部清运,禁止在道路两侧临时堆放。
返回
|